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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买房子被租客霸占

    我于2015年6月14日通过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交付订金47万(签订合约前,此房产是双拼房且有租约在,租约时间是2012年7月至2016年7月,是由卖方租给A租客),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签署了一份有条件的附加条款,买卖双方同意租约赔偿共计三万元,由买卖双方协商后各承担一万五,由卖方解除租约,买方过户前支付一万五千元给卖方(我方于2015年8月23日支付一万五千元给卖方)。2015年7月3日在银行做资金监管,2015年8月11日成功过户到我名下,并且当日全部楼款已经转到卖方账户。按照合同上的条款,卖方收到全部楼款后3日内将房子交付于我,但是卖方于2015年8月22日才将其中一套房子交付于我,23日将另外一套房子交付于我,23日晚上买卖双方在中介公司签署交楼确认书。2015年8月25日早上,我方带着装修队伍准备进行施工却发现门锁已经被A租客撬开,并换了新的锁。经调查A租客在租赁期将房子转租给B、C两户租客,卖方与A租客协商解约赔偿事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之后卖方是直接跳过A租客赔偿给B、C两户租客并让他们搬走而导致现在A租客有合法租约在手,并霸占我的房子。根据卖方给我的说法,卖方认为A租客违约在先(卖方与A租客签订的合约上有说明如果A租客要转租必须得到卖方同意,若违约,卖方可以单方解除合约),卖方认定A租客违约不给A租客任何赔偿,但是A租客却一直坚持自己没有违约,因为卖方和A租客签订的合约里有附加条款,A租客可以因为工作调动找合租。A租客坚持自己找的是合租,并坚持自己手上的合约是有法律效应的。问题:1、我们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2、卖方这样算不算正式交楼?3、卖方与我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若卖方在收到全部楼款后3日内不交楼,则按房产成交价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我方是否能得到按天数计算的违约金?4、我方支付的一万五千元能否向卖方索回?5、A租客是否可以私自撬开门锁,并换新锁?6、我手上有A租客与B、C租客的租赁合同能否证明他们的关系是转租而不是合租?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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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zq1900

    发布于2015-09-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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