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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房未到期要求退房如何处理违约?

    我和房东签了1年的租房合同(未通过中介),房租1500/月,付了半年租金9000,并且交付了5000的押金。我们签订的租房合同中违约责任如下:在合同期内,若甲方提前收房,或者乙方不完成签订的承租日期,都视为违约。若甲方(房东)违约,则按乙方缴纳的押金及全额租金退回给乙方;若乙方违约,甲方只退回所交押金(在家具家电未损坏前提下)。(在签订此合同前乙方认为该违约责任不合理且与甲方当场发生争议,认为无论哪一方违约,都只能以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经过协商后甲方告诉乙方合同就先这样签订,到时候违约了会考虑对方损失。)现在乙方由于工作调动的原因,在刚好租满3个月时要求退房。由于乙方认为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不合理,甲方不应占据全额租金,乙方向甲方提出酌情扣减违约金(将一个月的租金1500作为违约金并再补偿1000),可房东当场拒绝,说只退还押金5000,租金一分不退,于是甲乙双方就退款的问题引起争议。问:1.甲乙双方在签订该合同时立下的违约责任是否合理?2.乙方是否有权向甲方提出酌情考虑减少扣减违约金的申请?3.租房期未到中止合同违约金的扣除是否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北京市

    违约金 租房 房产纠纷 租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ljjing1018

    发布于2015-09-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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