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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于2008年卖给别人只有一个房产证的房子,因为是单位福利房,当时不能过户,就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要过户,也没有违约条款,现在单位统一办了土地证,买房方要我协助过户,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法院,要求他退房子给我吗?因为我卖房子给他时没有土地证,合同也没有公正,是无效合同吗?现在房子还是我的名字,打官司的话,我有多少把握赢?

    我于2008年卖给别人只有一个房产证的房子,因为是单位福利房,当时不能过户,就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里面没有约定要过户,也没有违约条款,现在单位统一办了土地证,买房方要我协助过户,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法院,要求他退房子给我吗?因为我卖房子给他时没有土地证,合同也没有公正,是无效合同吗?现在房子还是我的名字,打官司的话,我有多少把握赢? 北京市

    土地证 购房 福利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fhoenixforever

    发布于2015-08-3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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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阳光甜橙 丨Lv 4
    如果你打官司,没有胜诉可能。
    +11 2015-08-30 举报
  • lpxw520 丨Lv 4
    您好,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您要协助过户
    +1 2015-08-30 举报
  • oirhferkjb 丨Lv 3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来,应该协助过户
    +1 2015-08-30 举报
  • 沃东壤 丨Lv 5
    你好,原合同有效,应该协助过户。
    +1 2015-08-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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