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购房交了定金签了意向书,在签合同时应部分条款双方有异议未签成,定金可退否

    主要的分歧在于:1)我表示购房要用公积金贷款,但在我交定金之后被告知我购的是江苏房产不能用公积金;2)关于合同条款中一些内容达不成一致,如我存在违约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每日万分之5的赔偿,而出卖方违约只支付万分之2的赔偿,不公平3)另外在合同中写到由于我个人原因无法从银行贷到钱要求我按照意向书规定的期限缴满除首付外剩下的款项,否则作为违约处理,我认为在意向书中未明确告知上述条款,我是不知情应要求修改条款或备注说明被拒绝而产生分歧。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房产纠纷 贷款 举报

    提问者:他的青春我做主

    发布于2015-08-2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朱加荣 经纪人
    你可以找当时负责签订合同的人,如果有刻意隐瞒 ,可以咨询律师
    +11 2015-08-23 举报
  • 彭喜双 丨Lv 1
    需要看合同内容。
    +10 2015-08-22 举报
  • 验段盐段 丨Lv 4
    可以诉讼解决
    +10 2015-08-22 举报
  • swj0819 丨Lv 4
    还要看下合同才能判断
    +10 2015-08-22 举报
  • zhongnianx 丨Lv 3
    存在误解,你可以要求退还意向金。
    +10 2015-08-22 举报
  • ELLEBOY 丨Lv 4
    属于格式条款,可以主张重大误解或者欺诈,但是需要看证据
    +10 2015-08-22 举报
  • 浪漫情阁 丨Lv 0
    您好,这种情况下看过错方在谁,承担低约过失责任
    +10 2015-08-22 举报
  • aiai840812 丨Lv 2
    如不能协商可诉讼解决
    +10 2015-08-2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