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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证过户的问题,律师请进

    看中一二手房,房子是房主原粮食局单位的福利分房,准备付款购买,一次性付清后,房产证,国土证都交给我,过户费用房主不管! 在房屋转让协义上,我有写: 1,不论我何时办理过户等手续,房主有义务配合我完成!(我想出于经济原因,先不过户) 2,房屋转让后,如因单位撤销,拆迁,征收,以及市场关系引起的价值变化,不论我是否办理或何时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房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享有相关收益! 我的担心是:这样先不过户,行吗?假设房主突然去世,是不是他家人有继承权,可以反悔/.?我们签的协议还有效吗?我还能享有房产优先权吗? 62000元的二手房,97年的房子,我大概到房产局去问说约要5000元上的手续费(房产局的人大爷一样,还说要收什么白蚁防治费等!与我在网站上查的收费标准有差别很多,他们没说费用清单),5年以上的房产,2%的契税应该是最多的费用了,加起来要5000多吗? 第二个问题: 老家有老房,村上曾统一办过有土地使用证,但好像没有别的证明了,登记是爷爷的名字,我有父亲(是招的女婿了,所以前面说的爷爷实则是外公),但年纪也大了,母亲早过世了,有过后妈,现又被后妈赶出来了,没离婚!我有两个姐姐,房子是老房子,没有人会想要的,只是如果将来爷爷去世后,此房地皮还能属于我吗?(姐嫁出去了),村里人虎视眈眈想占那地皮,因为地点不错,在村上来说,我想以后再回去建房!我的户口上学已经签出了农村,这样的情况,我要怎么样能继承那老房产呢,虽然现在是没有人会想到那去住!不继承是不是会被国家回收呢? 谢谢 问题补充:房子是亲戚介绍的,国土使用证,房产证,能同时挂失吗?证件交给我了,还有这种极端风险吗? 我担心的是假设房主突然不在世了,是不是他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因为我还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他子女提出要回房产,是不是有这可能,? 另外,协议的第七条:房屋转让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罚款2000元! 这一点的意思是协议达成后,双方意向有了,是要房主早点搬出家具,以便完成交易,也就是达成意向后,他要搬家具, 我要准备钱款等,不得违约,这样写,是不是不妥?是不是说,将来如果房主反悔(比如要征收土地),不卖了,他的罚款只有2000元?所以他可大肆反悔?反正就是2000元损失! 2,按法定顺序继承是什么样的顺序,财产公证最好要多少手续费,大约,要在哪进行公证?(爷爷还健在的)只有土地使用证(村

    房屋管理局 手续费 房屋转让 房屋 举报

    提问者:偶单身

    发布于200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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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小西北浪 丨Lv 3
    不过户可以 ,但有风险,若突然间原屋主短时间挂失证件 再卖就会有问题拉 这失极端情况 ,“原粮食局单位的福利分房”,应该不会的 契税不是1.5吗 买卖房屋 税费不少的 若你要包原房主的税费 ,差不多有10% 的 村子的内部情况很复杂的 可以继承的(如果你爷爷说给的话 ,不然的话就按法定顺序继承) ,爷爷在的话 ,最好做个财产公证最好 地好的话 ,!不继承肯定村委会会回收!~ 问这么 加分啊 "房子是亲戚介绍的,国土使用证,房产证,能同时挂失吗?证件交给我了,还有这种极端风险吗? " 存心骗你的话 可能的 !~ 别人是粮食局,会好点吧 .... “是不是他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因为我还没有完成过户手续!他子女提出要回房产,是不是有这可能,? ” 只要 房子是他的--房子只有他!合法独有! 他已签了交易合同 又收了钱的话 子女没有机会拉 (看清楚条件 ,所以可能的话 过户了再给钱,否则什么可能都有) 村子里面 话不是很清楚 应该拿死亡证 和户口关系证明之类东西 去办土地使用证 的地方 搞 继承法规定 使用权也是可以继承的 县城或市里有公证处 费用是不超过土地价值的1% 继承后,村委无权收回地皮的 但需要的话也可征收的 但会补偿的 再加分啊 ◎~!~!打了这么多字
    +11 2008-05-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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