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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对住宅的使用年限到期后会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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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oufunpa81216

    发布于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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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王晓波 置业顾问
    房屋不存在使用年限的概念,而是房屋所占的土地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到期后在政府批准的前提下,作为业主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而继续使用土地。 房屋使用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财产,享有永久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土地是国家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11 2015-08-14 举报
  • 偌默 丨Lv 6
    我国规定住宅用地的最高年限70年。商业用地40年(有特殊50年限)。综合用地50年。 现已明确。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需要届满期前一年申请续费。《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和《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有相关规定内容。补的费用不会超过5位数。
    +1 2015-08-14 举报
  • 小王菲15918330398 丨Lv 4
    土地是有年限的 房子是永久性的 ,到期后只要土地建筑不重建,可以继续使用,只要交一点点地税可以继续使用
    +1 2015-08-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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