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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产纠纷的

    不用注册,快你好,我在县里购置了一处房产,当初买楼的时候,开发商说可以给办按揭,明确之后我才付款购买的楼。然而几个月之后开发商给我打电话说银行不给办理按揭了,让我出全款,我拿不出钱,现在我手里有两个票据,一是买楼的时候交的定金,给我开了个收据,第二个是后来我又交付了一部分,开的收据,上面有售楼人员签字以及售楼处公章,并且上面还写着余下的钱办理贷款。我想知道现在如果他起诉我到法院,会是什么结果。我手里这两个票据是否有用。 现在我在购买的房子里居住,他是否有权利把我赶出去,或者是否可以再另行出售。房子现在的产权该怎么划分。有没有什么案例。 北京市

    按揭贷款 定金 房产纠纷 贷款 举报

    提问者:JOKERWS80

    发布于2015-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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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家有小小公主 丨Lv 0
    具本的需要的看你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具体是怎么约定的。保存好你的收据,你可以继续在房子里居住。
    +1 2015-08-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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