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关于流行的首付款分期购房的优惠政策?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种帮助购房者减轻首付款压力,但同时房开公司增大风险(客户购房门槛下降)的行为是否合规(规避按揭银行要求的首付三成或两成政策)。举例,客户购买100万房子,正常情况首付30万,按揭70万,每月还4875元。现在房开公司为了吸引客户购房,首付只收10万,客户额外的20万跟房开公司的关联方签订借款协议(免息,两年期)。待银行按揭款放款后,客户正常还款,但欠房开公司的20万只还了5万就还不下去了,那房开公司根据借款协议收取客户滞纳金违约金,并准备同客户协议退房处理。这时如果客户反诉房开商的首付分期行为,从法律上讲,是否存在违约,购房合同是否有效,房开公司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违约金 还款 举报

    提问者:wo2beijing

    发布于2015-07-1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