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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为什么不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进行销售?

    为什么商品房要以平方米作为计量单位进行出售,而不是立方米?是否仅仅是国外计量方式的拿来主义,或是出于便于计量考虑?以哪种计量作为标准单位对购房者而言最科学合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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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bg4qac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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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6个回答
  • 你诗歌的人 丨Lv 4
    给你个井你住么……
    +11 2015-07-13 举报
  • 街舞运动 丨Lv 0
    话说我还真见过这样的售楼广告 但小学数学成绩优异的我在把单价乘以3(层高)后瞬间得到正解一举识破耍小聪明的开发商拙劣伎俩 说到这你懂了吗 我觉得我应该是说明白了 如果还不懂可以回家问问你奶奶为什么以前买布料不按米非得按尺来买呢
    +1 2015-07-13 举报
  • kanta00 丨Lv 0
    因为你不是在太空无重力环境下买房啊
    +1 2015-07-13 举报
  • huaxiongff 丨Lv 4
    你知道我们规定层高要达到一个多少的固定数值之后,面积才能算是100%么。不确认多少了。不达标的,面积算50%,再不达标的,不算面积。也就是,一个梯形的阁楼,很有可能一块算是全面积,一块是50%面积,一块空间不算面积。
    +1 2015-07-13 举报
  • 天道酬勤07 丨Lv 0
    题主是否注意过仓储就是以立方米计费的?题主你是否注意到豪华物业从来都是以整价来卖?题主你是否注意过菜场和熟食店都是一斤多少钱,而饭店则是一道菜多少钱?没错,道理就在这里面。你所说的商品房卖的就是楼板。因为:人类的身高差异不大决定了大多数建筑的层高都差不多。正常人也只在地面上活动。因为重力的原因,所有非固定的物件都要以水平面为承托来放置,就是说最终都得搁地上。那么直接以楼板面积计价最方便也最符合建筑的使用价值。就算姚明给自己盖了个层高三米五的房子,转手卖给郭敬明,郭敬明想把一层当两层用才发现自己也不是很矮嘛。除非他再转手卖给霍比特人,那么可以考虑以体积计价。当然卖给蜘蛛侠也不能便宜了他!所以作为群租房出租的物业租金总是要贵一些,除了对政策风险的补偿,主要原因是他可以塞满上下铺,这样,群租房的经营者才出得起高出市场价的房租。所以作为群租房出租的物业租金总是要贵一些,除了对政策风险的补偿,主要原因是他可以塞满上下铺,这样,群租房的经营者才出得起高出市场价的房租。至于别墅这样的复杂商品,价值远远超出简单的居住功能,他卖的不是仅仅是楼板还有环境、设计、装修、服务等等。当然不可以用单一的指标来计价。就跟娶老婆一样,没有按身高体重罩杯GPA来计算的。就是看感觉,感觉好就可以任性。而长期作为劳动力使用的男人倒是比较容易用指标来衡量。我写前面这些话都小心翼翼的,因为一旦有物化女性的嫌疑就会被人指责,但从来没听到人忿忿不平地说你怎么物化男性?因为阴性的价值比较隐藏和复合,阳性的价值比较单一和明确。我们男人早就适应了论斤两按平方卖的感觉了。以上所说的居住习惯决定了大部分房屋的使用价值就存在于楼板的面积,政府在拍卖土地的时候,用容积率规定了开发商可以铺多少面积的楼板进去。楼板价就成为衡量一块建筑用地价格高低的标志。按题主的考虑,有人会想:我可不可以把层高盖高一点然后自己弄个小阁楼什么呢?对不起,超过一定高度,一般是4.5米,面积乘以二,再高一些,乘以三。具体条款依据当地的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而且建筑物有限高,即使开发商愿意,大部分情况也做不了那么大的层高。现在的房产项目用地条件那么苛刻,两米八的层高都把总高度弄得紧巴巴地顶到限高了。而低于两米一的空间,成年人几乎无法使用。这就决定了一层没办法当两层用。这些,有关部门都给你细细盘算过了:3.6.2 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10m,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3.6.3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起居室(厅)时,其1/2面积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10m。——《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一、小餐厅和小饮食厅不应低于2.60m;设空调者不应低于2.40m; 二、大餐厅和大饮食厅不应低于3.00m; 三、异形顶棚的大餐厅和饮食厅最低处不应低于2.40m。——《饮食建筑设计规范JGJ 64-89》图片是上海复兴中路那家传奇的大肠面图片是上海复兴中路那家传奇的大肠面很多沿街小馆子都是这样,地坪向下挖一点,再向上抬一点搭个阁楼,一层半的高度作两层。依上文的餐饮建筑规范,现在这样的方案是不可能通过了。当然无法使用的空间,按规范也是不能按照建筑面积来计费的。3.5.3 .5、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0m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0m~2.10m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0m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还有很多细节规定,关于阳台和露台,就不一一列举了。而这些也是开发商最喜欢搞猫腻偷面积的地方。规范总是有空子的,或者说现实总是比计划复杂。购房者也可以依此逻辑挑选更实惠的住宅。比如低于一米二不算面积,养很多宠物的朋友就可以买一个带坡屋顶的。比如露台不算面积,喜欢养盆景的就可以选择“送”露台的(没准还能浑水摸鱼搭个小书房呢,搞定物业就行了,房管局和拆违办的效率很差的)。说点题外话,其实我更看重日照时间,即使同一层,每套房子分配到的日照是很不均衡的,买房子前可以拿到设计院的日照分析模型就好了。@英年早肥提到窗户,这让我想起英国历史上还真有window tax这么个东西。与其把体积作为房价标准还不如作为税收标准呢。同样居住面积,你的房子比我高,说明你有钱呀。显示全部
    +1 2015-07-13 举报
  • 文载道 丨Lv 4
    问题挺有趣的, @macguffin的回答很清楚了,我再补充一个信息:楼盘定价的时候是会适度考虑层高问题的,如果有3.3米的层高肯定会被作为卖点来做;到了5米多可以做夹层的房子肯定单价就明显更高了(也有产权等其它因素,不展开了)
    +1 2015-07-13 举报
  • liuyue94535 丨Lv 3
    1.人是陆地动物,就商品房的消费者而言,平方米的计算是最合适的,主要原因是地球引力的作用。(可以自行想象太空舱里飞行员的生活状态,若不是重力的影响,立方米占绝对优势)2.价格的影响。同样的价格下,平方米对大众更具吸引力。3.地面空间有限性,更加微观来讲就是每个城市、住宅区能够规划的地面空间是一定的,采取平方米的计算方式一定程度上更加便于管理。4.最终还是由其性质决定的,导致其不同于仓储用地、工业、农业等特殊用地。
    +1 2015-07-13 举报
  • 婚姻不是那样 丨Lv 0
    难道要设计成变高差的么?!矮个比高个省钱?!
    +1 2015-07-13 举报
  • 唐晓璇 丨Lv 3
    作为一个建筑方面的人士,我们计算面积的时候在一定高度下是不算面积的,过了才计算半面积或者全面积什么的
    +1 2015-07-13 举报
  • 翁捷在线 丨Lv 0
    因为每层层高确定(某些黑心2.8除外),一般高层来说,对于房间利用率影响较大的是面积(不考虑形状,实际中形状影响也很大),除非你通过装修增加错层(改造难度较大,尤其是国内的黑心产品),否则按体积算你不可能多占便宜。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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