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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sinzd 丨Lv 3
    谢邀。难得题主这么认真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就我所知略答一二,望见谅。1.看得出来这个事件背后有做房地产集体诉讼的律师推动,他们通过分析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然后召集多数业主进行集体诉讼,优势在于人数众多有社会舆论的压力,而且每个案子相互之间证据类似有利于调查取证,也节省业主的诉讼成本(时间和精力)。2.题主认为这事最后会调解,我也觉得是这样,判决对于开发商来说没什么好处,唯一就是能把时间往后拖(一审完接着上诉二审,没个一年半载还真解决不掉)。如果律师能和开发商周旋一下说不定庭外和解都有可能。3.第二个诉讼请求是合法的,可以得到支持。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就依照约定,没有就按法定计算。法定利息计算的方式,具体法条我不引用了,大意是如果债务为给付金钱之债且双方对利息无约定,则利息从应还款之日起计算,依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确定。你们的应还款之日为房地产管理部门确定实际面积之日。4.尽量按法律规定在房地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如果你越级,一是法院不会给立案,二是就算立了案,对方也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光是裁定管辖权也要多拖你一个月的时间。就这样简单答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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