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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给子女的产权,产权人写了借条。婚

    是婚前父母出资购房给子女的产权,产权人写了借条。婚后再加上另一方名字,如果离婚房子要分割,借款是否也共同承担。 北京市

    购房 产权人 房子 产权 举报

    提问者:谢佳8号

    发布于2015-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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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0个回答
  • 大杜杜大 丨Lv 1
    你好,婚前借款是个人债务,所以婚后无论如何都不会变成共同债务的,所以,加了名字对于有产权的一方而言,完全是吃大亏的。满意请采纳。
    +10 2015-07-12 举报
  • xueyuanchubanshe 丨Lv 0
    您好,需要共同承担
    +1 2015-07-12 举报
  • 夜玫瑰cathy 丨Lv 3
    这个要看加名字一方当时对债务的态度
    +1 2015-07-12 举报
  • 面小团 丨Lv 4
    需要共同承担对父母的债务。
    +1 2015-07-12 举报
  • 新新茶文化 丨Lv 4
    先结婚登记,再借款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 2015-07-12 举报
  • 唐星星 丨Lv 0
    婚前的不需要共同承担
    +1 2015-07-12 举报
  • yanjiu5 丨Lv 2
    债务是个人婚前的,婚后加名字,对方有权主张分割,但不是平分。
    +1 2015-07-12 举报
  • tsdcsxcl 丨Lv 0
    借款应当共同承担
    +1 2015-07-12 举报
  • CHENANA 丨Lv 2
    借款是要由双方共同偿还的。
    +1 2015-07-12 举报
  • Bucciziclof 丨Lv 3
    1、如先借款购房,再结婚登记,属于个人债务。2、先结婚登记,再借款购房,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 2015-07-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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