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开发商变更小区规划未书面通知业主(购房合同有此规定),原规划

    开发商变更小区规划未书面通知业主(购房合同有此规定),原规划小区内新增2个单元的楼幢,容积率从2.9调到3.5,建筑密度增加了3.5%,开发商只给离增加那幢楼最近的一幢住房业主赔偿,对其他楼幢的业主不给予赔偿,其他楼幢的业主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另开发商在未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中的情况下(购房合同中未约定要提供此表),通知业主收房,业主收了房是否可追究其为逃避逾期交房责任,误导业主收房。 北京市

    购房 房屋备案 房产纠纷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楼市小飘窗

    发布于2015-07-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蓝梦可乐 丨Lv 0
    开发商擅自变更小区规划,虽然不像变更房屋设计那样可能涉及退房问题,但业主仍可以与开发商交涉,由开发商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交楼标准,虽然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需拿到《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绝大多数开发商都不会在合同中约定),不影响业主在收楼时要求开发商出具此标准,不出具,可以拒绝收楼,业主已收楼,无法再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10 2015-07-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