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本人2013年6月购买了**集团的房子。6月份缴纳了预收购房

    本人2013年6月购买了**集团的房子。6月份缴纳了预收购房款129000.但一直等到10月份尚未办理后续手续,然后咨询得知,由于购买的住房和银行存在抵押担保关系,要到12月份才可以办理贷款。但本人着急拿房产证。咨询得知,该房产公司三期在售,可以办理贷款。于是改换三期。但直到2014年4月才签订购房合同。期间要求退房,但购房公司以违约说,违约缴纳房产价款20%违约金为由,拒绝退房。期间得知,之所以从10月到4月才签订合同,因为该房产公司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 想咨询,如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应该以什么理由。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购房 违约金 贷款 举报

    提问者:datangwuben

    发布于2015-07-12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飞自由2011 丨Lv 4
    2014年4月才签订购房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无效,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支付违约金和赔偿。
    +1 2015-07-12 举报
  • 郭之杰 丨Lv 2
    委托律师处理
    +1 2015-07-12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