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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中写明:乙方给甲方二十万元,甲乙双方一起到房产

    合同中写明:乙方给甲方二十万元,甲乙双方一起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后乙方不给钱,不要房,起诉到法院。一审法院认定,约定不明,退还二万元,定金,二审维持原判。甲方目前实在不服,该怎么办? 北京市

    定金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dianlv1

    发布于2015-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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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caoyingxinz 丨Lv 0
    向省高院申诉
    +1 2015-07-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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