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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集资住房是否同属经济适用房(来自葫芦岛经济适用房小区)

    我是企业集资住房,已交房款首付,一次性公积金贷款后,住房建成时是否还必须再交第二次房款?问题:签订过购房合同时的标的。在经济危机钢铁、水泥等价格下跌之中建设的房屋建成后,企业是否有权擅自提高购房价格?2008年4月签订购房合同时,三口之家80平米按1765元/平米,超出80平米按2030元/平米收取房款。2010年11月房屋建成后企业办理职工入住手续,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及标准:按成本价80平米2150元/平米,超出80平米2803元/平米。集资房建筑面积65元/平米收取专项基金,集资房建筑面积15元/平米办证费。 

    经济适用房 购房 购房合同 贷款 举报

    提问者:jojo88729

    发布于201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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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亦装亦谐 丨Lv 2
    说心里话,在法律上讲开发商是不可以单方面提高房价的。但是你们那是集资房,这要看你们单位当时的合同和一些相关在筹备建房之前的文件。说心里话这种情况多了去了,哎现在就这社会。我建议只不是太离谱就算了,集资房再怎么样都便宜过商品房了。你不要我想肯定大把人要。过得去就算了。。因为集资房很多东西都是单位说了算的。。。。想开点就行了。。。。
    +1 2010-11-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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