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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位律师会好:我姓杨,我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开发商

    各位律师会好:我姓杨,我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开发商自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我付了首付,并约定剩余房款采用分期付款,现在出现了交房延期,时间是4个月,我想按照合同中的交房延期解决方式之一—解除合同并赔偿违约损失处理,可是开发商却要求我签订新的补充赔偿协议,请问我上诉 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中的延期交房违约处理并承担诉讼费,法院会判我赢吗,我这个诉讼费是多少,我需要向哪些政府单位求助,还有法院必须是房产所在县市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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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yoyorave

    发布于2015-06-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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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疯狂的兔纸 丨Lv 3
    协商或者起诉
    +1 2015-06-29 举报
  • 水蓝色的心 丨Lv 1
    会赢的。到法院起诉就行
    +1 2015-06-29 举报
  • 伊乡热线 丨Lv 4
    你好,如果按照合同约定已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相关损失;诉讼费按照诉讼标的计算,由原告先行垫付,审结后由败诉方承担;受诉法院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确定。
    +1 2015-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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