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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景嘉园补充协议第一条内容是否合理,想参考大家的意见!(网轩帮忙协助)(来自连云港丽景嘉园小区)

    6/6 我们在开发商丽景嘉园认购了一套住房,按照约定6/13去签订住房销售合同,但是在看到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第一条,我们就觉得不合理,第一条描述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已经告知乙方,本宗土地中有部分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使用终止日期为2047/10/30,如乙方取得的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最终使用年限如前述时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补偿责任,我想了解这个条款是不是侵犯了我的权益,我购买的就是70年产权的房子,补充协议里为什么要列这一条,我们要求删除这一条再跟开发商签约,这个要求是否合理? 北京市

    商业用地 认购 土地证 土地使用权 举报

    提问者:牧归唱晚

    发布于2015-06-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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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9个回答
  • Occawn 丨Lv 4
    放心好了, 这种房子不到40年就自己会塌掉的.
    +1 2015-06-29 举报
  • fxj0808 丨Lv 3
    明显不合理,把自己置身事外的无理由推卸责任
    +11 2015-06-29 举报
  • 通音同饮 丨Lv 0
    那请问,为什么开发商要人家买70年住宅的人,担风险可能买到只有50年的土地使用权?再说,这块地卖给开发商,被开发商捂了6年,这6年的土地使用权和涨价,难道不是从业主手里剥削去的?如果早开发,涨价就是业主的了。
    +1 2015-06-29 举报
  • 富贵二胖 丨Lv 4
    就是觉得条款多余,要求删除,但是开发商不同意,虽然我也知道可能土地是70年产权的,但是这种跟我没有关系的事情列进补充协议第一条,第一感觉会让人怀疑吧,为什么这么重视这个问题?而且主合同里已经说明了,这边还特别强调一下。
    +1 2015-06-29 举报
  • lazychen 丨Lv 1
    不了解就不要瞎说,地是开发商07年买的,合同里写的是商业用地,商用年限是40年不是50年,现在很多楼盘都是住宅+商业的,公积金可以贷款的说明政府那边是没问题的
    +1 2015-06-29 举报
  • xijiabo 丨Lv 0
    条款确实有点欺负消费者,现在开发商都没好的,楼主如果只是关心年限的话,就不用担心了,商用房贷款最多只能10年,很容易分辨的。
    +1 2015-06-29 举报
  • 张永5910 丨Lv 0
    一般小区会有一定比例的商用房,这部分房子以后拿到的房产、土地证是商业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
    +1 2015-06-29 举报
  • 11八爷 丨Lv 4
    这种属于欺诈了。性质恶劣。说到哪里都说不通。老百姓买的就是70年,现在让你50年,而且从1997年起算,已经使用过了18年了,还有32年使用期,销售有病吧?楼主千万别脑子进水了,去买这种房子。竟然没收定金!这种定金要不回来,我看不起你哦,呵呵。纯路过!
    +1 2015-06-29 举报
  • xia208 丨Lv 3
    这风险有点大。
    +1 2015-06-29 举报
  • rzswm 丨Lv 0
    在面对这些开发商的时候,老百姓最好也变成法律专家,认购书不可随意签字,最好一定要看清楚合约,了解清楚再决定要不要买。
    +1 2015-06-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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