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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高分``安置房买卖问题,

    我在福州当公务员,我想买一处的性价比很高的拆迁安置房,约定是先付一半,2年后过户完,再付一半.但处于职业原因我比较谨慎,我也通过周边询问了大概情况,说是这样的交易如果今后有纠纷,基本很难赢.只要没过户,产权还是属于对方。我也想过别的途径,看能否在办产权证之前通过公证过户、房屋赠予等方式将产权合法化,合同方面我肯定会制定的比较细致、规范,也可以利用我的职务之便,查询卖房者有无之前债务纠纷,案底之类的信息,但是我还是想询问下:如果我一定要买这安置房,那在产权证还没做好之前,我能有什么方法约束卖方,确保其一定必须在今后过户给我?规范合同、去公证过户、房屋赠予、找律师公证,或者找开发商做更名?可以先书面约定让对方先做个财产保全的承诺,以避免在做证的2年中他跟第3方发生债务纠纷吗?或者我可以跟他拟订一个合同,称他向我借一些钱(数额等同于购房款),如在约定时间内没还钱,把他的房产抵押给我,我向法院上诉,这样法院判下来,这房子就是归我所有了,不知道这样的途径行的通吗。有专业人士可以加Q详谈,帮我解决了问题我还可以追加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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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我不帅谁帅

    发布于2015-06-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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