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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律师或懂法的朋友帮我看下离婚协议书,谢谢!(来自南宁市民政局小区)

    协议人:白*, 男,1981年7月10日出生 协议人:张*, 女,1981年4月6日出生 协议人白*张*双方于2005年5月20日在*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6年11月8日生育女儿白**。因长期两地分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白*与张*自愿离婚。 二、女儿白**由女方抚养,由男方每年付给抚养费壹万元,在每年11月8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双方无任何财产纠纷。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五、白*可在周末,每年的寒暑假期间或节假日探望,可提前一周与张*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探望时给女儿购买任何物品需双方共同协商。女儿十周岁以上时,探望权的行使应尊重女儿意见,不可强行按本协议执行。 六、双方离异后,经协商孩子可随母姓,户口亦同意转到张*户口所在地。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大家觉得这个协议书写的有什么漏洞吗?因婚后一直两地分居,孩子一直由我抚养,丈夫一直未支付任何抚养费用,而且经常找不到人。我担心签字离婚后他连这些抚养费用也拖欠,该怎样完善协议书呢?

    户口 房产纠纷 房租 债权 举报

    提问者:月下霓裳

    发布于20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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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yj851210_z 丨Lv 1
    漏了一点:离婚需要一个“冷静期”。双方需冷静地考虑家庭破碎对孩子幼小心灵的伤害,,请你们站在孩子的立场上,用孩子同样的心理去认真想一想.不要认为孩子只是个无关紧要的小动物,不要以为只要给吃的、给穿的孩子就能幸福快乐成长,不要以为孩子还小这些事他不懂。去福利院看看那些被遗弃的孤儿吧,从他们的眼睛里就可以知道失去家、没有父母关爱的孩子心灵缺少了什么!孩子希望的家是什么样的?孩子心目中对父爱和母爱的需求是什么样的?这些你都想过吗?童年幸福被无情粉碎将会给孩子的一生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你知道吗?......孩子会自责、会自卑、会孤僻、会胆怯、会用一生去寻找童年的情感缺失。儿童心理学家李.索克夫说过这样的话:"父母的离异对孩子的打击,不亚于一次死亡".为了自己的“幸福”,毁了孩子人生的人们,你冷静地想想吧!婚姻家庭指导师侯林
    +1 2010-11-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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