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有关房产证跟办证之前立有协议有效性问题

    背景:1、爷爷、奶奶由父亲赡养;并于1989年由父亲办理了房产证跟土地证,登记在父亲名下,并无其它人共有权证。2、爷爷有两个儿子,办理证件之前,父亲跟另一个达成协议,房产证由父亲去办,其中有一间归另一个儿子所有,但具有赡养义务;3、后来,又达成口头协议,既不承担赡养义务,也不要所有权了,房屋向来就这么由父亲所持有;4、最近预备出售老房屋,结果又说房屋理应有他一份,爷爷奶奶已经过世多年,之前也跟是向来有父亲赡养,所以有些气愤(都是房价飙升惹祸); 请各位专家评价一下是不是理应分一份房款给爷爷另一个儿子。 北京市

    房价 购房 土地证 房屋 举报

    提问者:书展上面看黄书

    发布于2015-06-16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