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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是女方,近期在上海购置房产,房屋首付我父母出资9

    我是女方,近期在上海购置房产,房屋首付我父母出资90万,男方父母出资50万,我选择了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以我一人名义贷款,婚后我和老公一起还款,有可能我父母还会一起还款,现在我未领结婚证,产权人为我一人,婚后加我老公名字,想请问律师如遇离婚,该房产如何分割?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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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wuchqing449

    发布于2015-06-0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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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黑鹰Baby 丨Lv 0
    您好!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您咨询的问题解答如下:婚前购买并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加配偶名字的行为视为对配偶的赠予(房屋一半的产权)并且已经办理登记手续,物权变动生效。离婚时应当平分。
    +1 2015-06-05 举报
  • komas 丨Lv 0
    离婚分割应当依据结婚时间长短、离婚原因、过错大小和双方对房产贡献大小综合考虑来确定。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1 2015-06-05 举报
  • 黑客梦工厂 丨Lv 4
    你好,如果产权自始至终都是你一个人的名字,那么男方父母的出资属于你个人的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期间房屋增值部分你丈夫有权分割。如果产证是男女双方名字,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1 2015-06-05 举报
  • zhenmanga 丨Lv 2
    这个难说的,法院会根据你们双方的出资情况,婚姻持续时间,对离婚的过错情况,来进行分配。
    +1 2015-06-05 举报
  • ddl365 丨Lv 1
    婚后还贷的部分,需要平分
    +1 2015-06-05 举报
  • 雾雨忧 丨Lv 3
    婚后加名字的话,离婚时一人一半。婚后不加名字,离婚时按照现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1 2015-06-05 举报
  • wangyitongsy 丨Lv 0
    婚后加丈夫名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分。若婚后不加丈夫名字,则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享有房产的份额。
    +1 2015-06-0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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