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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搬家的时候物业公司说房东物业费没交清,要么垫付要么让房东来付,否则不让搬家,这样合理吗?

    物业费 物业 搬家 举报

    提问者:dfajogjra

    发布于2015-05-2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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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atthaus27 丨Lv 4
    这里面有几个问题,首先办理暂住证由物业公司开具证明是错误的,物业公司仅仅是一个公司,他无法证明业主是否居住在本小区,而且出具的证明也无法律效力。除非,物业公司一定要承担责任。能够证明居民是否居住在本地主要有力的证明是居委会或者派出所,当然目前有些基层政府办事糊涂,不想承担责任或者怕麻烦等,推给物业公司,是有问题的。在我的身边因为物业公司开具这样的证明而引起法律纠纷的很多了,希望物业同行能够关注。其次,物业公司不能应为业主不缴纳物业管理费而停止服务,业主不缴纳管理费时,物业公司应当催缴或者联系业主委员会进行处理,停止服务是错误的做法。除非双方合同有特殊的约定除外。因此,建议楼主找居委会开具这样的证明,同时希望业主能够(依据事先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否则等你搬家的时候可能还会引起麻烦。
    +1 2015-05-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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