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请问棚户区改造政策,我家有六门人,能要二户吗,房子是公房?$https://m.fang.com/ask/ask_10412424.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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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棚户区改造政策,我家有六门人,能要二户吗,房子是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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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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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ebejuju
发布于2015-05-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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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东壤
丨Lv 5
即使不给你新房子,因为你算是此公房的承租人,所以你仍然可以享受这套公房的拆迁补偿。 第三十三条 拆迁按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关系终止。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货币补偿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10%;被拆除房屋为楼房的为15%。拆迁人还应当对房屋承租人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被拆迁房屋为平房和简易楼房的,其补偿金额为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住宅房屋补偿金额的90%,被拆除房屋为楼房的为85%。房屋承租人选择房屋安置的,应当接受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并与拆迁人结清货币补偿金额与安置房屋价值之间的差价,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属房屋承租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以下简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拆迁人应当按照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其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对选择房屋安置的,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内的差价由拆迁人承担。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所有。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范围内有两套或者两套以上住宅房屋,合并计算其面积仍达不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拆迁人应按照前款规定进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 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在拆迁范围外另有住房,合并计算其面积仍达不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选择房屋安置时,合并计算后的面积与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间的差价由拆迁人承担;选择货币补偿时,按照建筑面积43平方米减去拆迁范围外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货币补偿金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享受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待遇: (一)拆迁人通过向房管部门查询后证明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含配偶)在拆迁范围外有其他产权登记的房屋或承租其他的公有房屋,以及有出售房改房行为的,其中有第三款情况的除外; (二)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区街道办事处出具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不在此居住证明的; (三)在拆迁范围内公示有异议的; (四)在拆迁冻结后通过房屋买卖、交换、赠与、析产等行为造成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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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韵晨曦
丨Lv 2
年代很久远了,又是房管所的公房,一些棚户等不适合出售的公房,一般房管所都不会出售的,不过拆迁补偿的权利人肯定是你父母了,你姑姑也有份的。 住房条件差,可以到街道咨询关于廉租房的租赁问题,但你说到你父母在你那里带孩子,我估计街道也是了解的,再说有房管所的公房面临拆迁,估计暂时也不会分配其他廉租房或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还要看是否政府能否提供出廉租房和当地整体住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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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背壳
丨Lv 3
借鉴我们这里的经验,棚户区改造对房子而言,一套就是补一套。若当地出台针对家庭户头实物补贴或货币补贴的情况,请参照当地情况执行。房子是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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