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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洛克登入 丨Lv 4
    您好。他是办不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因为那片土地没有被征收。你这也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或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因此,严格来说,你这属于行政乱作为、乱收费,从法律角度,可以两种途径解决:一种是行政复议;二是向法院起诉。但到现在已经十年了,从法律上来说是过了追溯期,行政复议是两个月、法院一般民事案件是两年,你是没办法再要求解决了。但追溯期是从你知道权益受损日开始算起的,你可以找到国土部门,要求他出具不办理土地证的书面依据,那就是从这个书面依据日期开始计算。
    +1 2015-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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