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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房怎么争取合理的自身利益

    2014年5月7日给开发商交了定房诚意金,并在7个工作日内交付了总房款的30%,开发商并承诺14年的9月份正试签定购房合同,随后又推托至14年的12月签定合同,后来又推托至2015年4月份签定购房合同,在一次一次的推托后,我才知道开发商并没有预售许可证。在这种情况下我应该如合争取自身合法利益。 北京市

    购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退房 举报

    提问者:阿龙小屋

    发布于2015-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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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团团大叔 丨Lv 4
    你好,建议你及时起诉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定金。
    +1 2015-05-22 举报
  • 如同怀念 丨Lv 3
    及时委托律师起诉
    +1 2015-05-22 举报
  • boboliuxia 丨Lv 3
    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你可以要求其返还双倍定金,协商不成,抓紧起诉。
    +1 2015-05-22 举报
  • xzxxokok 丨Lv 0
    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抓紧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已付房款。否则一般情况下你无权解除合同。
    +1 2015-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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