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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买房者乙:卖房者丙:租客甲于2014年12月底与乙

    甲:买房者乙:卖房者丙:租客甲于2014年12月底与乙签订购房合同,并于2015年2月完成过户程序。丙于2014年11月底与乙签订的租房合同,租期一年,并交纳给乙三个月的房租和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甲于乙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乙需要在2015年5月1日前将空房交付于甲。现在2015年5月20日,丙已经拖欠乙两个月的房租未交,乙要求丙搬出房屋,丙拒绝搬出房屋。想咨询一下老师,这个事情中哪一方有什么责任。合同等文档暂时还没有电子版,无法上传。 北京市

    购房 空房 租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qyhself

    发布于2015-05-2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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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anguojian 丨Lv 0
    买卖不破租赁,丙对乙承担违约责任,乙对甲承担违约责任。
    +1 2015-05-22 举报
  • 全能使者 丨Lv 4
    您好,建议带上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1 2015-05-22 举报
  • 风中笑123 丨Lv 3
    具体需以您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 2015-05-22 举报
  • 喜欢夏天的味道 丨Lv 0
    甲方起诉丙方,乙方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 2015-05-22 举报
  • lasetubin 丨Lv 0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1 2015-05-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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