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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么追回自己的房产

    1992年房产被他人骗取登记,2002年权利人起诉,一审法院以时效超期驳回起诉,二审法院维持。申诉十多年,省高院和最高法院驳回申诉,维持一、二审法院裁定。但房产局登记时所有登记材料中四邻签字栏中权利人的签名均非本人所签,尤其是房屋产权证件失缺具结书除五人签章处外,内容全为空白,而房产局却办理了登记并发证。房产局的行为是否正当?应否追究责任?如何追究?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房屋 产权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vviicceenntt

    发布于2015-05-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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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蓝梦可乐 丨Lv 0
    经过一二审及申诉的案件很难改变结果了。
    +1 2015-05-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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