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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相关法规

    我们家在老家有十间房子,其中六间为较矮的老房子,四间为较高的新房子,均为瓦房,我爷爷去世的时候把其中六间老房子留给我父亲,四间新房子留给我叔叔,说我奶奶在世的时候要住我父亲六间当中的两间,等老太太去世两间归于我父亲,当时家里人都在身边,也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所以就没有立遗嘱。但最近我们这里要搞经济区规划拆迁,我叔叔闻风,感觉就现阶段而言他吃了亏,回来要六间老房子其中的一间。现在我奶奶的意见是遵从我爷爷当年说的话,但这十间房子的房产证是在一起的,如果说要去做房产公证,把十间房子分成六间一处,四间一处,要做哪些准备?再者我叔叔如果起诉我父亲的话有无胜算? 北京市

    房产公证 房产继承 公证 房产 举报

    提问者:longjessica

    发布于2015-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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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liansjs 丨Lv 0
    因你爷爷没立遗嘱,只能按法定程序操作。你爷爷去死后,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即你奶奶得1/2+1/6,你爸爸和叔叔各得1/6。(这是假设你没有姑姑,或你的姑姑都放弃继承为前提)。既然你奶奶的意见是遵从你爷爷当年说的话,那么建议你们与你奶奶商量办一赠与手续,将其名下的65%赠与给你父亲,35%赠与你叔叔,这样刚好你父亲得6间、你叔叔得4间。具体操作:先进行法定继承分割并公证——再办理赠与协议和公证——再办理房产分割过户手续。如果你叔叔去起诉你父亲,你父亲能否胜诉,取决于你奶奶,你奶奶坚持遵从你爷爷当年说话,你父亲就胜诉,否则就败诉。老人在世的时候是可以按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手续的,就我以上所述,法定程序继承,需要你叔叔出面,后面的赠与过户,可单独分开办理,即先办你父亲的,再办你叔叔的。但你叔叔肯定要闹事,你们要有应对的准备。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0
    +10 2015-05-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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