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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今日新政出台后购房税费的问题

    买了一套私人2010年开发的有证新房,总价45万,已支付30万。过户产生的费用双方说好由我方出。剩下的15万定好这个月底付清然后过户。只是今日国务院出台新政,售房要交20%个人所得税,不知这费用该由谁出?对方会不会也要求我方出?当时只是说了过户和税费约1万多由我方出,简写了一份合同 他这个房是自己买地皮自建的,一共6套,每套都有产权证和土地证,除了自用一套外其它都卖 请问像他这种情况卖给我税费是要怎么征呢?额外所得的20%吗?那他又怎么算额外所得? 这种情况下购房税费怎么算? 北京市

    房价 土地证 购房 新房 举报

    提问者:liuyue0205

    发布于2015-05-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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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帅得惊动了天 丨Lv 4
    如果已经签合同,并且你已经付了部分房款。 这个20%购房税费是由原房东支付的 也就是说,对方付的 如果对方要求你支付 你可以拒绝,然后起诉 要求对方双倍赔偿你的损失。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1 2015-05-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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