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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协议的问题

    购房协议书手写的,中介问我房号,我记错了,协议中没有约定权利和义务,只是谁买了谁的什么房子,购房定金好多,并收了定金30000元,买房人没签字,只有我签了一个收定金30000元,请问我们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吗?现在买房人不要了,要求双倍返还定金30000元,说是我房号错了,无法履行协议,我该怎么办? 北京市

    购房 定金 中介 房子 举报

    提问者:听筝品韵

    发布于2015-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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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oyangbing 丨Lv 0
    你购房协议书上是怎么写的违约金写的多少啊<
    +1 2015-05-15 举报
  • 水盟之家 丨Lv 0
    购房协议本身是有效的,我国对民事活动中采用的合同格式并无明确、强制规定,意向书中已有的内容对双方同样具有约束力。对方要求解除协议并提出赔偿的主要理由是房号。那么,你现在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解决了这个问题,对方的赔偿要求自然就不存在了。关键在于,当时在协商时,对方有没有实地看过房屋,若看过,即使房号在意向书中写错了也不会影响协议的进一步履行,对方以此为由提出赔偿的理由不充分,赔偿诉求不成立。假如没带对方实地看房,这对你来说很不利。但意向书阶段支付的定金一般只是用于履约的诚信保证金,现在你并没说你不卖房了,所以,对意向书约定而言,你并没存在重大过失,所以,原金额退回定金也就可以了,不适用双倍返回定金违约条款,何况意向书中本就没有相关约定。
    +1 2015-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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