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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新契税认定问题,

    请教:在2010年4月与开发商签订了期房购房合同。2011年11月20日开发商通知到12月6日期间去办理交房手续。房子位置:地址在北5环至6环间。房子情况:同楼每上升1层单价加200元。房子建筑面积总65平米,单价26150元(五楼单价25950元,四楼单价25750元)。是家庭首套唯一住房。请问:这种情况,符合新政策第(十一)条规定吗?应该按什么比例缴纳契税?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期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新同福客栈

    发布于2015-05-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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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aidaideyu 丨Lv 4
    1%的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这个受不受“单价规定”的影响?(因为政府文件里有一个“五至六环北部地区为25920元”的规定。)0
    +1 2015-05-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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