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业主找开发商的违约金的赔付
我所居住的小区房子是2007年8月份交付房款订购的,按照合同规定,在008年5月31日前交付业主,但开发商直到10月才给钥匙,并且当时购房合同中明确写明:逾期交付,按一定比例付违约金,可直到现在,开发商也没消息,咱老百姓找谁去啊??不是钱的问题,可不给违约金,合同不就成空文了?请问,有什么办法找开发商解决?或者,我们想走法律程序,起诉开发商,请问,需要怎样的步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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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清风笑烟雨遥
发布于2015-05-14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