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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单位分给2001年分给我一套单位的福利房,我与原房主(原房主分到了单位的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我单位分给2001年分给我一套单位的福利房,我与原房主(原房主分到了单位的新房)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2010年时单位统一为单位的住房办理了土地证,因为我们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用的是原房主的证件办理了土地证。现在我担心自己的利益,要求与原房主办理过户手续,对方不予配合,我怎么办呢?如果就因为这样办不成过户手续,我的利益能得到保证吗? 北京市

    购房 土地证 福利房 新房 举报

    提问者:猛汉

    发布于2015-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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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RooRu 丨Lv 2
    依据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要求对方配合,否则对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先行协商解决
    +1 2015-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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