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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自建房屋买卖

    我们是城镇户口,购买了一座农村的农民自建房屋。该房屋本来属于一农民A,但是这位农民因为与另一个村的持有城镇户口的人B发生经济纠纷,上告至法院,法院已经把该农民A的房屋判给了那个城镇户口的人B(有相关法院判决书)。我们是向B来购买该房屋。这样我们是持有城镇户口的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我想了解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风险有哪些?与对方是农业户口相比,是否会好些?谢谢!我看到说农民的房屋是集体所有,不能用于抵押买卖的,既然这样,当时法院怎么会把该房屋判给城镇户口的这个人呢?还有这个农民因为经济纠纷早已逃逸,不知所踪。 北京市

    抵押贷款 购房 户口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whd2000

    发布于2015-05-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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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月亮乐园 丨Lv 0
    肯定另有隐情,农村房屋只能在集体成员之间转让
    +1 2015-05-10 举报
  • 闲云野 丨Lv 0
    您好,目前农村房屋买卖只限于买方也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情况,即也是农民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合同一般被认为是无效的。既然有法院判决,则您的情况城镇户口之间的房屋买卖,则合同是有效的。
    +1 2015-05-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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