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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名字和房产证名字的问题

    2011年5月底我个人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当时为了贷款更顺利获批我和女朋友在我签完购房合同后的6月初领取结婚证,然后贷款在8月获批,8月底开始开始还第一次贷款。当时有一份夫妻约定是各50%(首付和房贷都是我支付)。11月底的时候我与女友因为感情不和协议离婚,房产归我所有。之后的2012年7月我与现在的老婆领结婚证,前女友于2013年9月也再婚了。因为开发商一直未通知办房产证,在直到今年我催促开发商办房产证的时候,开发商和房产中心才告诉我现在房产证上必须要写前女友的名字,而且还要他们两口子和我们两口子都得到场才能办理(因为购房发票是2013.11.18,也就是我们双方都各自再婚以后),最近我打算办理房产证,非常迷惑。想请教的是:1.房产证名字不应该是和购房合同一致的么?2.房产中心这样和开发商说一定要写我和前妻的名字合乎规定和有依据么?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购房 贷款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普宁视窗

    发布于2015-05-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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