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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激励措施实施有望把酒仙桥危改推上“快车道”

新华网2007/05/28 09:53

*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为加快酒仙桥地区房改带危改工作进度,尽快改善居民居住条件,项目实施单位日前公布了《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草案)》,其中的激励措施有望把这一危改项目推上“快车道”。

据该项目实施单位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介绍,补充意见条关于选

择货币补偿的奖励办法中,规定在批次外迁奖励标准2300元每平方米的基础上,增加外迁安家奖励费2000元每平方米。

第二条关于对低保家庭的补助办法中规定,在拆迁公告明确的搬迁期限内按期搬家的,给予低保户每户3万元补助并在危改区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关于对无证房屋的补偿办法,对于危改区中的无证房屋,符合政策规定认为是自建房的,按自建房标准补偿,不能认定为自建房的,按3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

另外,对于自愿降低安置标准的住户,包括已经签订《回迁安置房预定书》的,所选房型小于按资格可选房型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4100元每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按照《回迁选房资格表》标准选择房型后居住依然困难的,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在第四批签订《回迁安置房预定书》前,可作出相关调整。

本次危改涉及5473户居民,实际改造范围内规划建筑面积超过84万平方米。其中,用于回迁及配套规划面积占改造范围内规划面积的69%,用于危改区资金平衡的入市交易规划建筑面积占改造范围内规划面积的31%。

2005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危旧房改造室发布了《酒仙桥地区危旧房改造拆迁补偿安置实施细则》,《酒仙桥危改工作补充意见(草案)》是细则的补充,目前已发到相关住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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