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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4.08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出台八项措施调控楼市,称“新国八条细则”。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要求未来对第二套房的首付,将提高至六成。会议还要求对楼价升幅过快的城市,从严制定买楼的政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2011年春节短暂的喜庆过后,如何面对新的“国八条”就成了严峻的问题。如果说之前的调控总是难抑需求的话,“新国八条”则从各个层面做出了限制,从政府规划到土地供应,从信贷政策到税收监管,新的“国八条”已将限购组合拳打得天衣无缝。下面是大连版新国八条全文,供大家查阅。
征收房产税的意义是什么?征收房产税的意义经历四次升级,分别是2010年1月的 “国十一条”、4月的“国十条”、9月的“9.29新政”、2011年1月的“新国八条”。这次是第五次升级,而长效调控机制始终未能有突破性进展。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俗称“新国八条”。其中,第四条中对于二套房的首付指出:“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2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新国八条”的落地细则,对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