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市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有增多之势。仅芙蓉区法院,2012年审理的房地产类案件(包括商品房买卖和房屋租赁纠纷)就达到456件,其中房屋租赁纠纷占三分之一强,比2011年有大幅度增长。
“房屋租赁合同很重要,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载体,也是你维权的重要凭证。”法官张朝晖表示。
那么,在房屋租赁中应该注意哪些细节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到侵犯呢?
首先,租赁房屋需要查验房屋的所有权证和双方的身份证等,确认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有可能的话,了解一下房主和租户是怎样的人,房屋邻居都有些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等。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要明确约定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气、物业、卫生、采暖、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到出租时的缴费情况。
“房屋押金(保证金)是必不可少的,但需要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还的情形。”张朝晖说,在房屋租赁合同内还要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另外,房屋的租金数额、付款时间、租赁期限等等……其他在使用房屋期间能够预想遇到的问题都要在合同内约定,这样,才能保证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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