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网络)
常常听说有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人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个人怎么办理公积金呢?大多数人并不了解。
一般来讲,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如下:首先是到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向贷款经办人员如实介绍您所购房屋情况,本人及配偶的工作和收入情况,希望申请贷款的金额和期限,可以提供什么样的担保。领取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借款申请表和“收入证明”。
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有共同申请人的,要求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填写好的借款申请表;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确认的统一制式的收入证明,有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单位也须出具收入证明并盖章确认;购房合同或意向书、认购书;采用抵押加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的,须提供担保单位的担保函或担保意向书;采用质押担保的,须附用于质押的存单或债券。根据以上文字材料,管理 进行初审,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初审完毕,管理 签发《调查通知单》,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贷款担保方式。
拿到《调查通知单》后,贷款人要到《调查通知单》上注明的银行经办机构,由银行经办机构对贷款进行调查,并指导填写有关的贷款合同。银行对贷款调查完毕后将有关材料送管理 。管理 根据银行经办机构提出的调查意见,对 贷款材料进行审批,审批同意后,银行将通知您到银行办理放贷手续。银行按借款合同将贷款直接拨付至售房单位账户。办理组合贷款,银行贷款部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一同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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