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太原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更新时间:2018.04.08

[定义]: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通知》精神成立的直属市人民政府独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事业机构。按照省政府的统一安排和布置,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围绕建立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新体制,六月份成立了新的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是一个“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的体制,即管委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财政、审计、监察、人民银行及省监管办和社会监督。管委会和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两个主体,一个负责执行和运作。截止 2003 年 12 月底,全市共有 3882 个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建制职工 76.9 万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单位 10% ,职工 6% ;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 40.55 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5.93 亿元,余额 4.14 亿元,为 10968 户家庭改善住房条件提供了资金上的支持。
目录
太原市买房条件有哪些 太原市购房政策2019是怎样的
办理太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太原市:全面开通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买房条件及办理程序
住房公积金提取所需条件及其办理程序

相关词条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