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以及成都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不了解,大家也许对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购买政策比较熟悉,知道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是很不容易的,假如申请之后又后悔了想退房该怎么办呢?那么我们还是来了解一下今天的问题吧。
成都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
想要退房先要满足一下退房条件,包括套型与设计的图纸不一致、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面积误差值超过3%以及商品房主体结构不合格等。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就可以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
一、提交材料:经适房购房人到回购办提交以下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和购房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合同、超标面积差价款通知书和收据;
二、身份审核:回购办根据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到该核心计划发展科查档,经核实无违规记录,现场填写递交《经济适用住房自愿申请政府回购审批表》或《经济适用住房政府作价收回审批表》。
三、装修评估:如有装修,进行装修评估。
四、材料初审:经适房核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回购的经适房现场查验。
五、住房局审核:初审后,递交住房局审批。
六、签订回购合同:经适房核心凭审批意见通知购房人签订《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合同》。已经办理房产证的,回购办与购房人到市产权核心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未办理房产证的,与开发商到产权核心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
七、支付30%回购款:购房人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后,将回执单交到回购办;回购办开具《回购经济适用住房结清水、电、气、物业费通知书》给购房人,并收回购房款等资料原件。同时出具付款通知书,支付30%回购款给购房人。
八、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购房人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之日起45天内,腾空并移交房屋。
九、支付70%回购款:经适房核心在收到房屋交接单,并确定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注销办结后,支付70%回购款给购房人。
成都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携带相关的资料进入市住房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科办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即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少有证件;户口本,即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结婚证,即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缴款凭证,即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
由以上内容可知,经济适用房退房的手续需要夫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协议及缴款凭证到市住房办经济适用住房开发科进行办理,退款时限根据开发建设单位财务流程而定。关于成都如何办理经济适用房退房手续以及需要什么材料?的介绍就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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