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城南小学

语文类

二手房 (20个小区)

共33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1

  • 名额规定:

  • 其他信息:

    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户籍在县城初中施教区之内。 2、外县(市、区)在县城初中施教区内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 3、本县非县城初中施教区户籍,在县城小学毕业,县城有固定住房(房产证或交付入住手续)或家长在县城经商务工,根据学校规模和招生能力协调安排入

招生简章

(1)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住宅房屋产权证为依据。 (2)旧城改造或新城区建设的房屋拆迁者,入学安排按照:(a)拆迁户,原则上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b)临时性过渡住所,不作为安排入学依据。 (3)新购住宅房屋尚未领取产权证的,须出具购房发票和契税发票。新购期房,须出具经市房屋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发票。自2015年起,期房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4)有多套住房的,按学生监护人提供的实际居住的住房产权证报名入学。 (5)父母确无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 (6)私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在该实际居住地,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无住房证明和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7)其他情况由基教科协调,统筹落实就读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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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