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外国语学校

外语类
  • 办学性质:

    公立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学校地址:

    腊梅路151号

二手房 (20个小区)

共83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3个班

  • 其他信息:

    1.分批有序招生。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校严格按下列顺序进行招生: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在本学区有房产证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招生简章

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将按照“校校对口”和“免试升入初中”的原则,接收高新区社管局指定的各类小学毕业生入读我校。具体通知如下:   一.各类学生报名。   1.就读高新区实验学校的小学毕业生,直接由所在学校6月25日向高新区社管局提交相应档案材料,我校6月27日从社管局教育科提档录取。   2.持有高新区户籍而在外区小学借读,现要求回高新区就读中学的小学毕业生,按划定的学区,我校将于5月10日开始接受报名,截止到5月20日。报名时请随带户口本原件、小学在读学籍证明、一寸小学毕业照片一张。学校将外返学生申请表汇总表交社管局审批后录取。   3.在高新区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我区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烈军属子女、安置军人子女等要求在高新区就读初中的,由区社管局依据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4.其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有暂住证且暂住1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并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可就近于5月下旬来我校申请就读,我校将根据高新区教育事业计划数有空余学额时予以录取。申请时随带上述证明材料和一张一寸毕业照。   二.招生要求。   宁波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将全面推行“阳光招生”,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服务区初中新生入学登记手续,并通过校园网和社区公告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告招生政策,认真做好报名家长学生的接待、服务工作,切实为小学毕业生报名入学提供便利。   今年高新区社管局给我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4个行政班,每班不得超过40人,我校将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所有招录的新生进行均衡编班。   高新区外国语学校对口户籍新生及家长若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学校而择校就读于其他学校,以后想回服务区学校就读的,将不再视作本服务区学生,今后不享受高新区户籍地学生一切优惠政策,并将失去省一级重点高中定向保送资格。   学校地址:高新区腊梅路151号(原万里学校内)   报名咨询电话:87916116 87916122 87916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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