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实验小学(在建)

暂无资料

二手房 (2个小区)

共34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无限制

  • 名额规定:

    无限制

  • 招生规模:

    10个班,每班42人

  • 其他信息:

    1.分批有序招生。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学校严格按下列顺序进行招生:   (1)适龄儿童的户籍在本学区且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一致的(同一套房子内无其他家庭的孩子在本校就读)。   (2)适龄儿童户口自出生日起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和住房均在本学区内的。   (3)在本学区有户籍无房产但在本学区长期居住的适龄儿童。   2.在本学区有房产证无户籍但在本学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招生简章

根据镇海区2015年小学招生计划及《镇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小学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镇教〔2015〕3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把2015年镇海区庄市片区小学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调整 根据今年庄市片区适龄儿童登记情况及片区小学资源容量,经研究决定,实验小学比原计划增扩1个班级。 二、学区划分 1.庄市中心学校学区 沿北环东路——明海大道以南、以西区域 2.逸夫学校、实验小学 沿北环东路——明海大道以北、以东区域 (详见2015年镇海区庄市片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示意图) 三、报名对象、时间及要求 1.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①户籍在庄市片区并随父母居住在庄市片区(居住地房产权属父母); ②户籍在庄市片区、父母无房且现随父母实际居住在庄市片区直系祖辈处; 父母根据实际居住地(父母产权房地址或直系祖辈产权房地址)于5月16日至5月17日到划定学区内的意向学校报名。 2.其他符合《镇海区“三片区”小学招收特殊情况适龄儿童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属于在学额有余情况下安排的登记对象,请家长近两天保持通讯畅通,于5月16日至17日到电话通知学校报名。 3.报名时,需携带房产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完成国家规定免疫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登记卡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家长签字的网上登记信息表原件。 4.暂住在庄市片区且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于5月23日、24日到庄市片区学额有余的学校报名,详见各学校通告。 5.学校报名作息时间为:上午 8:00——11:00,下午 1:30——4:30。 6.由于实验小学校所尚未竣工,2015年临时报名地点设在:江南第一学堂。 镇海区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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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