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三街小学教育集团嘉绿苑小学
- 别名简称:
文三街小学嘉绿苑校区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学校地址:
嘉绿西苑1-1号
二手房 (12个小区)
共224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新生入学报名对象 凡年龄满6周岁(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家长可带齐有效材料进行入学报名。 招生时间安排 d47;6月17日前,学校拟定招生公告(包括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办法、录取办法、报名材料等),并在学校门口和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各个社区或小区张贴招生通告,同时以网络等多种形式告知有关招生事项。 d47;6月24日-25日,全区公办小学新生报名登记。 d47;6月25-27日各小学对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条件进行网上核对,28日前,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做好反馈工作,并将相关材料退还家长。 d47;7月1日,新生补报名登记。 各批次新生上报审批及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表 录取批次 录取对象 上报审批时间 公布录取名单时间 第一批 一表 7月1日 7月10日 第二批 二表 7月7日 7月17日 第三批 三表 7月14日 7月24日 第四批 四表 7月21日 8月10日 各批次中因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而需统筹调剂安排的学校,经区教育局同意,可延后1-2个批次时间安排录取工作,延后录取或公布的学校,应将相关信息提前告知家长。 2、招生年龄 全区小学招收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3、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向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报名时,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本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1.西湖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学龄儿童到所属教育服务区的学校报名时,须交验家庭户籍本、房屋所有权证(确未购房的可持房卡或经有关部门认证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杭州市房屋档案馆出具的无房证明)和学龄儿童疫苗接种卡等材料。 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儿童,家庭在市区有房产的,应到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家庭在市区无房产的(需提供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具有杭州市区(不含余杭、萧山、富阳)户籍的拆迁家庭学龄儿童,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区教育部门统筹调剂安排其入学。学校可依据其提供的有效的“拆迁协议书”、户籍本、房屋租赁协议等,按照拆迁协议书所确定的过渡期限,与家长签订临时就读协议,过渡期满则转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4.已签订西湖区域内公租房租赁协议并实际入住的家庭中,适龄儿童户籍已迁入公租房的,到房、户所在地学校报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租房对应的学校报名,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5.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学校,由区教育部门作统筹安排入学。 6.符合就读条件并已在“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网上预登记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下列方式报名,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1)求是教育集团浙大附小、保俶塔实验学校松木场校区、文一街小学、行知小学、文三教育集团文三街小学、学军小学求智巷校区、西湖小学教育集团西湖小学教育服务区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育才教育集团(总校)报名登记。 (2)九莲小学、省府路小学、古荡一小、文三教育集团嘉绿苑小学、文苑小学教育服务区中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既可到育才教育集团(总校)报名登记,也可到暂住证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入学。 (3)翠苑一小、翠苑二小、翠苑一小文华校区、西湖小学教育集团文新小学、府苑小学、竞舟小学、星洲小学、学军小学紫金港校区、保俶塔实验学校申花路校区、文一街小学政苑校区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既可到省教附小(南校区)报名登记,也可到暂住证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由区教育局作统筹安排入学。 (4)留下街道东岳社区、杨家牌楼、金鱼井社区及和家园社区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浙工大附属实验学校小学部报名登记。 (5)其它街道、乡镇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均到暂住证所在地小学报名登记。 4、报名所需材料 西湖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家庭房屋所有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孩子的预防接种卡。若提供的房产不属于孩子父母名下的全产权房产,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 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页)、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以及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家庭户口本、有效的拆迁协议、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过渡地房屋租赁协议等以及其他学校认为需要查验的资料、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①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不在同一户口下需附结婚证); ②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或父母双方在杭连续不间断一年及以上的有效(临时)居住证(居住登记); ③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有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以及家庭九城区无房证明;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近一年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⑤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5、招生录取办法 1. 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① 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区内(以父母全产权的房产为依据认定)。或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并和父母居住在(外)祖父母家的[以(外)祖父母全产权房产为依据认定] ,父母市区内无房产。 ② 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并和父母居住在(外)祖父母家的[以(外)祖父母全产权房产为依据认定],父母市区内另有房产。 ③ 学龄儿童有本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④ 学龄儿童无本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2.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部门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区教育部门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4.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临时)居住证不符的学校不予录取。 5.对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来杭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不接收报名。学校要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请家长及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6、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本区适龄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的)原则上由“紫荆花学校”接收入学;本区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均需在就读学校办理学籍关系。 2. 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驻地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ABC类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入学,向区教育局教育科提交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凡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必须按时依法入学,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西湖区户籍儿童,家长须持市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本人申请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经户籍所在地学校、街道和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杭十三中教育集团嘉绿苑校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