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饮马井巷小学

双语小班教学外语类

二手房 (11个小区)

共19套

入学条件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招生简章

杭州市饮马井巷小学2015学年招生通告 接上城区教育局通知,2015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当年8月31日(含)前年龄应满6周岁。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二、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1日、6月22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00 (请法定监护人带孩子一同前来)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适龄儿童的户口本、户口同地址的房产证、预防接种证 四、招生原则 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适龄儿童由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为依据,下同)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一致的住房产权单位(人)的房屋所有权证为依据。 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具有市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相对就近)入学。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学校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排列先后顺序录取。 五、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其中: 1.市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学区学校报名(本校对应学区:小营街道所辖的西牌楼、姚园寺巷、梅花碑社区); 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依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集体户籍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安排入学。 市区户籍公租房居民家庭儿童向公租房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2.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向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小营街道所辖的西牌楼、姚园寺巷、梅花碑社区所属教育服务区学校为大学路小学)。 3.其他 (1)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下同)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智障儿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培智学校报名就读。 (2)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区教育局报名。 (3)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向户籍所在地(无户籍则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所在地的学区学校报名。 (4)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六、录取办法 (一)学校招生按下列规则进行: 1.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经核定的招生计划,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区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学区学龄儿童到该校入学。 2.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时,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录取。 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地、工作地、社会保险缴纳地三者一致的,其子女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在同类学生中优先安排。 3.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二)其他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与市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2.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本校教工子女和援藏援疆干部子女,由各区义务教育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范围,区教育局审核确认名单后统筹安排。 未尽事宜请与教导处联系。垂询电话:0571-87167692 杭州市饮马井巷小学 2015年6月8日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杭州第十中学,杭州市惠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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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