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附属小学
- 别名简称:
上教院附小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学校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复兴南苑12号
二手房 (7个小区)
共105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1.公办小学报名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6月25日 2. 公办小学报名办法 公办小学实行“一站式”招生报名机制。适龄儿童根据情况分别向学区学校报名,学校应受理所有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报名。不清楚学区的,可以登陆上城区公办小学入学服务平台(rxfw.hzscjy.com)通过学区电子地图查询。 3.公办小学报名时所需材料 上城区常住户籍学龄儿童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家庭户籍簿; (二)房产证; (三)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家庭户籍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和在杭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 2.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3. 适龄儿童本人的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未持有居住证的,除提供上述1、2所述材料外,还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父母双方在上城区的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告知单;②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保的凭证;③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上述①②③中涉及的材料要求在2016年的8月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经核定的该校招生计划,学校的录取顺序是怎样的? 按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 (2)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4)学龄儿童、少年无市区户籍,但符合在杭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未被学校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5. 2017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申请入小学一年级有何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的有关规定,凡年满6周岁,持有上城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儿童,可以申请在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依据)入读小学一年级。 鉴于进城务工人员对新型居住证制度政策的了解及其随迁子女居住证的申领有一个过程,为确保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平稳过渡,2017年8月31日前,未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仍可按《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的规定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2017年要求在杭入小学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应符合如下条件: 2017年申请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的对象是指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除符合年龄规定外,2017年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对象还需要符合下列(一)、(二)两条件之一: (一)已经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 (二)未持有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需要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 1.父母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上城区已办理(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2016年7月1日-8月31日期间按规定进行居住登记且之后无中断也可进行预登记,但以公安复核信息为准。 2. 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州市区缴纳社保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州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6.小升初工作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能知道结果? 6月1日公办初中招生协调;7月5日前完成公办初中小升初分配。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杭州市清河实验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