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长小学

小班教学
  • 别名简称:

    天长小学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学校地址:

    上城区孝女路4号

二手房 (11个小区)

共7套

入学条件

  • 招生规模:

    计划招收6个班,210人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户籍在服务区,2009年9月1日-2010年8月31日出生,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招生简章

省重点公办小学 【2014天长小学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范围 湖滨街道所辖的东坡路社区、吴山路社区、岳王路社区。 二、招生对象 户籍在服务区,2007年9月1日-2008年8月31日出生,满6周岁的学龄儿童。 因特殊原因不能入学或推迟入学的,须办理延缓或免予入学手续。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级儿童医疗单位证明,经社区、街道审核盖章,并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批准。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6个班,210人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二)招生录取办法(重点参考) 杭州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户籍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籍与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其中父母有市区房产的,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父母无市区房产的,学龄儿童和父母居住在市区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家庭住房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2)学龄儿童户籍和父母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住房三者一致,均在学校学区(父母有市区房产但房产不在该学校学区),且学龄儿童户籍自出生日起落户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 (3)学龄儿童有市区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 当同一顺序的学生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根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录取方法,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执行。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学校就读。 (三)其他(重点参考) 1.杭州市区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间由过渡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2.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 3.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区教育局教育科或残联报名就读省盲人学校,聋人儿童向杭州聋人学校报名就读,本区户籍适龄智障儿童向杨绫子学校报名就读。 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12〕8号)规定办理。 5.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入学,按照《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支持浙商创业创新促进杭州发展教育方面配套政策的通知》(杭教初〔2012〕10号)规定办理。携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无户籍为实际居住地)或父母工作地的区教育局教育科报名。 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由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可以选择在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小学就读。 五、报名时间、地点、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6月21日――22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2.地点:杭州市天长小学孝女路4号 3.需携带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整本复印)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和孩子一起前来报名。 六、学生报名后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科作适当调配。最后录取在何校,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对口中学】 杭十中、惠兴中学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杭州第十中学,杭州市惠兴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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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