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
- 别名简称:
福建师大附小
- 办学性质:
公立
- 升学方式:
对口直升
- 名额规定:
6年一名额
- 学校地址:
岭下路25号
二手房 (1个小区)
共6套入学条件
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附属小学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公正,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的意见》(榕教初【2015】1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满六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1适龄的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 2.划片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户籍关系在本招生片内,并确实以户籍所在地为日常生活居住地,即“两证统一”(户籍证、住房证)。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程序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于2015年8月18日至20日开展报名工作,上午:8:00――10:30。下午:2:30――4:30。8月22日公示招生情况,新生发榜。新生注册时间8月31日上午8:00。 三.所需证件材料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由适龄儿童本人及监护人(父母)到校报名。监护人(父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及适龄儿童的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如孩子与父母不在同一本居民户口簿,除带齐所有居民户口簿外还需要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若发现户口、房产证、年龄等弄虚作假或属在学学生者,取消录取资格。 1.福建师范大学教职工子女:教职工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房产证、居民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常规体检报告(三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的原件。 2.片内生:监护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常规体检报告(三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原件。 3.其他符合政策要求的:监护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预防接种证、出生医学证明及其它的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新生常规体检报告(三级乙等以上医院证明)原件。 特别提醒:复印件统一用A4纸,报名时家长提前问清孩子户口 所在地的街道与居委会(社区)。
升学情况
- 对口直升:
福州第十六中学,福州第二十四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