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小学

体育类

二手房 (9个小区)

共5套

入学条件

  • 落户年限:

    提前3年入户

  • 入学顺位:
  • 其他信息:

    (1)入学条件   凡暂住在江北区内,无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江北区入读小学,其父母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①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②父(母)在江北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截至2014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附完税证明一年及以上);  ③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江北区外来义务教育对象父母计划生育状况证明》;  ④父母双方在江北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止2014年4月30日,已办理《居住证》或《暂住证》一年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同时持有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招生简章

报名录取   1.在江北区有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   具有江北区户籍或房产的学龄儿童按区教育局划定的服务区,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应的小学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携带的证件有户口本、房屋产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江北区学前教育登记卡(幼儿园在外区就读的,需提供就读幼儿园的学籍证明)等。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房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且同一套房子内没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   (2)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但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他家庭孩子在该校就读。   (3)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B. 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C.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D.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4)父(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证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但户口因故无法迁入的学龄儿童。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2.以下各类有江北区户籍但情况特殊的学龄儿童,到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但不视作服务区学生,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1)户籍所在地房产为学龄儿童父母与他人共同拥有,而父母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有私有住房的学龄儿童;  (2)因住房拆迁而户籍仍留在原地未迁出的学龄儿童;  (3)户籍挂靠在江北区内单位集体户口的学龄儿童;  (4)入学前在异地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当年因迁入本区户籍或本区内迁户,要求在本区入学或对口学校服务区有所变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5)其他户口挂靠情况。

重庆小学>江北小学>观音桥小学
*免责声明:入学情况仅凭历史经验总结,在此不承诺升学事宜。购买房屋时, 谨慎核查。